一是出台量化考核办法。宿州监狱根据《监狱法》《罪犯分级处遇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对罪犯实行差别化管理,制定出台《宿州监狱关于罪犯差别化管理的暂行规定》《宿州监狱开放式会见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。规定罪犯三级五等处遇管理办法、考核标准及审批程序,明确了不同类别罪犯的狱政管理、刑罚执行、劳动报酬、亲情帮教、狱内消费和会见管理等方面要求,为规范开展罪犯管理教育提供制度保障。
二是实行梯度分级处遇。监狱对罪犯实行从严管理、规范普管、适度宽管三阶段梯度式处遇管理,明确各阶段的量化标准、处遇待遇、分类管理等办法。积极探索非行政、刑事奖励管理措施。如对改造表现突出的罪犯,给予加餐、增加亲情电话和亲情会见次数、提高罪犯开账额度和劳动报酬计提标准等,充分调动无减刑假释需求的罪犯的改造积极性。
三是强化严管监区职能。积极适应当前监管安全形势需要,对少数“教育不听、管理不服” 的罪犯,建立科学化、体系化的罪犯严格管理模式,强化严管监区的教育集训职能,体现严肃性和威慑力,实现激励与强制惩处并举,充分体现严管监区“惩戒、规训、悔罪、向善”的管理教育理念。